Suum cuique. 各應得其有。
APH、千銃士、托爾金。
寫手,偶爾畫個圖。

【英→法/无差】于是我写了这么个故事

#之前的摸鱼搬运

#有极轻微岛国闺密友情向

 

距离我决定不去爱你已经一年了,今天清晨我却从一个关于你的梦中惊醒。

彷佛这还不够奇怪似的,梦中的一切过了将近一整天却还是那样清晰。你猜我梦见了什么?我梦见你中了诅咒失去意识,要用我的血──大概一、二升那么多吧──才能解除诅咒。至少,一开始是这样的。

梦里的亚瑟‧柯克兰就像个白痴一样从一栋庞然的建筑物底部突破万难地一层一层去找你,甚至途中还找着了一把锋利的银刀,打算到时候直接割腕。不,唯一值得庆幸的是他还没蠢到想用命去换,因此决定割腕之后的路途全用在思考怎么割才有足够的血量又能及时止血。最后他还是没能想出解法,也不需要了,因为当他终于找到你的时候,应该要沉眠的你却已经醒了过来。半路上同他一起去的朋友已经上前去关心了,他却还傻站再那里看着你──奇怪了,不管怎么说你平安无事他都该感到安心的才对,虽然他不会承认──或许是因为你就像没看见他似地和周遭的人们闲话家常,一个眼神都没给。

然后我就醒了,准确的七点整。你说,这个梦是不是既可笑又荒谬,连作为一个故事去写的价值都没有?不管你怎么想,反正我是这么认为。但这个愚蠢的梦为我起了个写故事的兴头,于是我就写了这么个故事。大概也不值得一读,但或许比上面那个好了那么一点,也就够了。再告诉你一件事,我用的是第一人称。哈!我才不在乎你看了是什么感受!

 

那么,该从哪里写起…

噢,是了,我第一次见注意到弗朗西斯是在学校的例行集会上。

我以往一直认定我会进哈罗公学,像我三个处不好的哥哥一样。为了在往后的生涯中把哥哥们远远甩在后方,不让他们在学校有任何取笑我的机会,我从九岁就偷偷把拉丁文和法文学了起来。然而人生总是充满变数,我要入学那一年,父亲因为职业因素必须迁居法国,便带着我与母亲同往──哥哥们已经花费了那么多的学费,反正也是住校,就继续把书念完。

彷佛这还不够糟似的,因为法国政府和校方那见鬼的办事效率,我入学得很迟。事实上,我踏进学校那天距离期中考只隔了正好一个星期,若是我考了个很糟的成绩完全是情有可原。即便如此,我可不想一开始就让整班的法国佬看笑话,于是卯起来硬是在一周内念完了半个学期的进度,抢下了全年级第二的位子。

我并不想出风头,但那天的集会上校长不知道在想什么,点我站起来当众表扬了一番。我当下只想告诉他,要不是校方效率迟缓我根本不用接受这样「只拿到课本一周就能融会贯通」的赞赏。或许是我的脸色不是很好看,也或许是觉得这样对于第一名不甚公平,他就顺便将第一名也点了起来,而我的余光正好瞥见他因长发挽起而露出的侧脸,实话说也就勉强还能看的程度。况且,这样当众比较激起了我的竞争意识。比起脸,想要赢过他的念头占据了我思绪更大的分量。

 

很快我就发现那不是我与他第一次见面。我们所属的班级不同,但部分选修是同一堂,比如家政和表演艺术,因此肯定有过几面之缘,只是在此之前我没留意过。毕竟,他并不是唯一一个嘲笑我的粗眉毛和糟糕厨艺的人。

原先我对于那些无礼的言论置之不理,但是一旦竞争意识被挑了起来,不回敬一下似乎就浑身不舒服。一开始只是「他嘲笑我的厨艺,我就用刺绣让他闭嘴」这样实力上的抗衡,后来他开始说我沉迷刺绣像个姑娘之后就开始变成了言词上的争锋,多亏了与他的争执,我原先就不差的法文突飞猛进。不过也不知道为什么,和他吵嘴时常忍不住动手动脚,往往回过神来已经扭打在地上。这是件怪事,面对他时我总是很难维持绅士风度,但往好一点的方向想,至少我打赢的次数比打输的次数多。

在公平竞争的基础上,接下来的日子里我取代了他第一的位置,就像我原先打算的那样。失去了那个位置并没有让他的光彩减弱半分,即便不愿意承认,但这就是事实。他确实是个很优秀的人,对各方面的艺术都有着热情和天分,还总有吸引众人的魅力,不管是平时社交或是上台发表皆然。相较起来,我并不擅常待人处事,虽然也有其他兴趣却总是将精力放在课业上,着实无趣得多。

像这样没什么共通之处的两人关系应该仅止于一开始的竞争和相憎,但或许是不打不相识,我们两个竟然就这样慢慢熟起来了。不知何时开始,他会稍微看一下我的锅子以防我又把简单的料理做成生物武器;作为一位绅士,自然不能知恩不报──虽然我得说他完全是多此一举──所以我也偶尔帮他看一下针脚。做这种事的时候嘴总是闲着的,闲聊几句也就是顺其自然,至于从闲聊变成互嘲那就是习惯使然了。总之,是的,我们自此称得上是朋友,即便是现在亦然。

结为损友尚且解释得通,但至今我仍想不透为什么我会爱上他,甚至连这是什么时候开始的都不知道。我只记得第一次意识到我对他有超越友谊的好感是在一个雷雨交加的下午──英国人对于法国总是有着蔚蓝晴空的印象,但那儿当然还是会下雨的,那一天的雨就下得昏天暗地。

当天我是放学后最后一个留在教室的人,临走前将所有电灯全关后教室几乎可以说是一片漆黑,搭配窗外呼呼作响的大风,稍微有那么点恐怖片的氛围。我提着书包出教室的同时,他就从走廊尽头的转角处冒了出来。对,就这么巧,还好没有巧到有谁忘了带伞。不过就算他忘了带,我也不会借给他的,更不用说共撑一把。总之我们就这样有一句没一句地闲聊着走下昏暗湿滑的回旋梯,在校门口分道扬镳。道别转身的那一刻,我突然就觉得胸口空落落地少了什么。一开始还不以为意,走到半路时才意识到这样的情绪有多么诡异,吓得我回家第一件事就是翻出藏在床底下的色情/书刊确认一下性取向。结果十分令人欣慰,因此当时我就没继续多想什么。

但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就过去,学期末很快就到了,放假前最后一堂表演艺术老师没拿定主意要干什么,毕竟该上的课该考的试该打的成绩全都上完考完打完了。其实做其他什么都好,就不知道哪个蠢货提议要一人唱一首歌,还指明要英文歌!虽然法国的流行乐确实不如英国,但这也太莫名其妙了!我理所当然地被第一个推出去,也就随便唱了首披头四的歌去应付。唱完时几个女孩子捧场地赞了几句,那些本来想看我出丑──拜托,我平时不唱不代表我不会唱好吗──的幼稚家伙不服气了,马上把公认最有魅力的弗朗西斯推出去想扳回一成。他有些困扰地笑笑,想了一会,最后唱了西城男孩的〈My Love〉。

女孩子们反应怎么样我一点也不知道,我只觉得我完蛋了。

事实上我不是排斥被掰弯这件事,何况我也没全弯──对的那天回家我又确认了一次。音乐剧《律政俏家人》里面说过法国人的性取向一天内会来回变,我想我入境随俗也不是什么大事…如果对方是个举止得宜风度翩翩的绅士的话。没错,我直到现在还不能接受的是自己居然被一个…一个…那样子的法国佬掰弯这件事,每次想到这件事我就要怀疑一下我的审美观和人生价值。

怀疑也没用,不接受也没用,事实反正如此。那天晚上弗朗西斯就跑进了我梦里,更糟的是,那并不是个好梦,我梦见我在医院里左拐右弯最后走进一个病房,病床上的他右脚打着石膏吊着。我怀疑是不是每一个令我心动的人出现在我的梦里都会有奇怪的情节,上一次是我在七、八岁跟着家人去巴黎旅行的时候遇见的美丽女孩,其实就只是擦身而过,毕竟我当时还不会说法语,当晚她出现在我梦中的时候长出了胡子和浓密的手毛,硬生生把我吓醒。但这一次可不只情节奇怪,更奇怪的是,一个星期后,他放学跟人踢足球摔伤了脚踝,正巧就是右脚。后来我在家政课上装作无意提起这件事,但他看上去倒是不怎么相信的样子。

总之,〈My Love〉的杀伤力如此之大,三年后校方为了提高学生对英语的兴趣──我个人是觉得一点用也没有,毕竟这里可是法国──突然提议要办英语合唱比赛的时候,又一次理所当然被班级推出来当负责人的我脑子一抽就选了这首歌。最后的演出很顺利,但弗朗西斯正巧去准备他们班级的演出而不在现场,不得不说我松了一口气的心情大于遗憾。对,这是实话。

真的是实话,真的。

 

就算从此之后他出现在我的梦中不知道多少次,但我一直到了死心断念前几天才确定了我确实是爱上他,而不只是年少无知的那种喜欢。

那是毕业当晚全班在小酒馆的聚会,某个同学兴奋地拿出了一迭信封,说是我们入学第一年时写给毕业时的自己的信。大家一边模模糊糊地忆起似乎的确有这么一回事,一边放下酒杯拆信,我也不例外。结果第一行跳进眼底的那一瞬间,我的眼泪差点没绷住。

喂,你跟他在一起了吧!先说啊,我可是一点也不羡慕!

这是件多么奇怪的事啊!升上高年级之后两个人要追求的事物不同,来往很自然地就少了淡了,我也很少在忙碌的间隙中想起他,偶尔想起时还会觉得『就这么淡了果然自己也只是一时一乱情迷吧』。可是就这么一句话,却可以像刀一样直接捅进心底深处,把一直装作没看见的那部分血淋淋地挖出来。

我没有勇气继续看下去。周遭闹哄哄地,大家因着自己过去的天真言语而发笑嘲弄,但终归是一个个看完了。而我尽可能自然地折起信纸,重新捏紧了酒杯,用自认为淡然的口气向坐在一旁、同为外籍生的本田说。「爱情中的人都是白痴。」

「嗯,是呢。」他的回应同样淡然,却也不失真诚。对于这没头没尾的一句话没有多说或多问其他什么,只是理解地点点头。

那一瞬间我突然想,如果我爱上的是菊或许还甘心一点。可是爱情从来不跟人讲理,它就这样降临在最意想不到的地方,把捉住的人变成笨蛋,然后当这些人经过了好些时光终于觉得自己变聪明时,又用钻心的痛提醒他依然是个蠢货。当年自信满满写下那些话的我固然愚蠢,但多年后为此痛心的我也好不到哪里去。

最可笑的是,在那一刻我才终于敢肯定这是爱情。

 

值得庆幸的是,我的愚蠢复苏不到几天就结束了,而且结束得既果决又简单。

那是毕业后第一次遇到弗朗西斯,当时天气很好,就像法国应该的那样。我从城里的书局出来,正巧碰上了他…以及他的女友。

他在情感方面一直都很细腻,对人际关系也拿捏得很精确,所以几乎是一开始他就查觉到我对他抱有好感,甚至也极为隐讳地婉拒过了。但周遭的少年们一个个都视谈情说爱为己任时,最为风流倜傥的他却一直没有恋人──至少就我看来没有──写信那时的我才会有或许还有机会的虚幻希望。不过年纪渐长后我也就明白他不过是不想让我难过罢了,所以就算有也不会让我知道。写到这里应该要轻蔑地说这是他过剩的温柔作祟才是我的作风,但这一次我就凭良心说,做为一个朋友这确实已经仁至义尽。而这一次意外的会面,不过是把一个早该功成身退的虚幻泡泡戳破罢了。

这下子我终于彻底把情丝砍个干净,毕竟都要走了还把心放在一个有女人的男人身上也太不象话了。我听见自己开口,没有一丝不自然之处。「嘿,我要去申请英国的大学。」

「啊,你可以的。」他笑着微微瞇眼,连我申请了哪一间都不问就直接肯定了,语气和几天前的本田一样诚恳。「菊说过你的名字在日文里有早晨的意思喔,我就想你这个人果然一直都在发光嘛,要好好回去照亮你那阴暗潮湿的国家啊。」

「大不列颠既不阴暗也不潮湿!」果然,要跟这家伙好好说一次话都有困难,这是哪门子的祝福啊!我又一次怀疑自己过去几年的价值观到底是出了什么剧变。「都要走了你还是这副蠢样子,真不知道该不该欣慰。」

「你不回来了吗?」

「…」我是打定主意不想回来了,但也没必要把话说死,是吧。「我父母还在这里,怎么会不回来。」

「嗯,那不就好了吗,既然还见得到干嘛还要思考该不该欣慰呢。」弗朗西斯满意地点点头,轻拍我的肩。「如果是你的话,逐步前进就一定能到达想去的地方的。」

「这话怎么像是那种廉价的心灵鸡汤?」我耸耸肩出言嘲笑,却觉得这句话我能够记得一辈子。

 

好,我要停在这里了。因为我总觉得很奇怪啊,明明我把心拿回来是一年前的事了,这一年内我连一次也没想过你,在写的时候却不断想着「这是我最后一次爱你了」。不管怎么看,这在逻辑上都不可能成立的吧。

思考这个问题令人头痛,所以我停在这里。这么一来,无论如何现在我都不爱你了。

替我向你的爱人问好。

 

 

弗朗西斯:

我就不跟你客套了,这封信我用几倍的邮资投急件不是拿来跟你客套的。即便这很失礼,但我想你也不会在意这种枝微末节的。

几天后如果有任何一封我寄过去的信,或是没有署名但信封字迹歪斜潦草的信。恳请你绝对不要拆,帮我烧了吧。不,你还是原封不动寄回来好了,如果不寄回来的话谁知道你是不是拆了呢。邮资我会随信附上。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我承认我昨晚醉了,以至于把信错寄到了你那里。要笑就笑吧,我也觉得挺蠢的,但笑完之后请帮我这个忙。

谢谢。

                  你诚挚的

                    亚瑟


Fin.

註:亞瑟Arthur在日文中寫作アーサー,簡寫アサ,跟日文中的朝(あさ)同音(a sa)

这篇写的时候已经临近考试了,如果不是真的作了那个梦(其实还作了另一个梦,不过跟这篇文的内容无关),我大概不会写这篇吧。事件有参照自己的三次元,不过这里亚瑟说的话就是亚瑟说的,他想的就是他想的。唯一我切割不开的可能是My Love,我本来想写The Rose的…没想到不是My Love写起来就怪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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