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um cuique. 各應得其有。
APH、千銃士、托爾金。
寫手,偶爾畫個圖。

【Dover無差/互攻】十年前,我们还没二十岁(上)

#Safe and Sound前傳

#之後這系列可能某些章節有法英描寫,有些有英法描寫,都會標註在最前面,這篇只是打嘴砲而已,連他們自己都搞不清楚w

弗朗西斯第二次见到那位同学是在诗社里。

他并不讨人喜欢,甚至有些自我孤立。明明自己身处法国,却还是用英文作诗,推荐英国诗人的作品。大家讨论彼此诗作时,他评论别人的诗挺有一套却又刻薄,想答理他的人自然不多。

作为唯一一个同系的学生,弗朗西斯第一次诗社聚会时就被推去跟亚瑟打招呼了,这对他们两个的关系可以说是不怎么好的开始,但往好处想,毕竟是个开始。

「嘿,我是你同系同学弗朗西斯,你叫…?」弗朗西斯是这么开头的。

「亚瑟。」

对方冷漠以对,这名字却让弗朗西斯绷不住笑,立刻就换来对方皱眉,和一双像是在看笨蛋的眼神。「笑个屁。」

他实在很难解释自己并没有什么恶意,只不过是法文俗谚里「被叫做亚瑟」有即将要被骂的意思,虽然也不是每个法国人都知道这个俚语,然而好巧不巧弗朗西斯就是知道的人。这位叫做亚瑟的英国人倒也不打算给他解释的机会,转头就走了。

从此亚瑟就鄙视他。这很明显,他在评论其他人的诗叫刻薄的话,评弗朗西斯的诗就是不留情面。

弗朗西斯的英语并不好,要说考试当然能考,但距离要去评论亚瑟的诗可还有一大段距离──或者,老实承认吧,他光说就说不顺了。因此他果断放弃了反击一途,反过来挑战怎么写才不会被亚瑟批评得那么惨,或至少在他批评时能有充分的论据反击回去。

他继续写自己的诗,同时也认真读了亚瑟的诗与亚瑟推崇的诗人,甚至试图去研究亚瑟柯克兰这个人──对,姓柯克兰这点是他自己查的,因为当初亚瑟还没来得及报上自己的姓他就先笑了。他很快就发现对方似乎比他想象中更有趣点。

柯克兰不混任何社交圈,他不打球、不参加聚会、不参与诗社之外的其他社团,这点系内早就传遍了。同样传遍的还有他毫不打扮自己的形象,天天衣着整齐,但除了那几件衬衫牛仔裤之外没有其他新意了,甚至连衬衫都随着学期经过渐渐能看出洗白了。

他的成绩很好,跟弗朗西斯不相上下,继续维持下去的话肯定能稳稳当当升正式医学生。这点弗朗西斯倒是不怎么意外,没有任何娱乐的人成绩再不好起来就怪了。但柯克兰也不是那种书呆子,他骨子里总有那么一点叛逆,跟每一科的教授都激烈辩论过,甚至是吵起来。心胸宽一点的教授就算了,总有些教授像是他的同侪一样被他惹恼。

何况,只要你看过他谈诗,甚至不用,仅仅只是读他的诗,就不可能把他跟书呆子想在一起。

一个看起来呆版无比,却又透出一角显现出实则不然的英国人,很有趣不是吗?

如果能少挑他一点毛病就好了。

 

「嘿,你晚上有空吗?」

「没空。」

就连要约他出去都直接碰了一鼻子灰。要不是查到了他是个弯的,弗朗西斯还真没勇气问出来,但有了勇气似乎也没什么用,照样连客套的『噢太可惜了,下次好吗?』都没有。

还好他也不是非得约柯克兰不可,当天他约了同样在诗社的路易斯出去,照样快活。

会想约柯克兰只不过是因为好奇,他查到他高中时曾经与同侪一样把自己放上同性交友网站,但来法国之后却没这么做,连以前的账号都弃置了──虽然也没删,不然弗朗西斯就连查都查不到了。

从兴趣栏上,弗朗西斯不出意料地看见了诗,除此之外还有些让他眉毛挑起来的词汇,比如刺绣、摇滚乐或者骑马。

这可真是太有趣了。

不过在有趣之余,弗朗西斯也觉得这样窥探别人弄得自己像是变态似的。

 

随着冬天的来临,柯克兰的脸色也越发苍白。有些细节可以使他本就单薄的影子变得像残影一样,比如他实验后脱下橡胶手套,换回毛手套之前的瞬间可以见到指节冻裂刚愈合,比如他几乎不剩血色的双唇,比如他的后颈骨头轮廓越来越明显。

弗朗西斯怀疑他饥寒交迫地过日子,但他还是昂首阔步地上课,发言,离去,神态可一点也不像受到什么压迫。

试探性地,他在诗社散会后拿了一瓶平价红酒在他的眼前晃了晃。「『我见过红白的玫瑰,轻纱一般;你颊上却找不到这样的玫瑰。』」

「干嘛?」碧绿色的眼里写满了『你智障吗?』

「喝酒聊聊嘛,」法国人耸耸肩。「我没想过要笑你的名字,那是个误会。」

「喔。」柯克兰无谓地应了一声,手倒是不怎么矜持地把酒拿了过去,回过身扫开桌面堆迭的纸张和书本。「你念莎士比亚的口音烂死了,我还以为是哪个拙劣诗人的仿作。」

「说的好像你的法文很好听似的。」好吧,不知怎地他觉得亚瑟的口音确实迷人,但这点弗朗西斯决定不说。

「我也没想过要讨好谁。」亚瑟拿过社内备用的纸杯,自顾自倒起酒来。

「你总是在别人释出善意时泼冷水吗?」

他听见亚瑟笑了,这是他第一次看见他的笑容。笑起来挺好看,说出来的话却不怎么好听。「波若弗瓦,我不会和你上龗床的。」

「满身骨头像蛇似的,你就那么有自信有人会想跟你上龗床?」

「反正免谈,」他得意地晃了晃纸杯。「你连首情诗都没写过,免谈。照你这水平,要是哪天写得出为我作的情诗──不是为了跟我做龗爱的情诗──我还能考虑看看。至少比其他草包好了,他们连机会都没有。」

「就滚个床,弄得像公主招驸马似的。」

「我还以为是王子选妃呢,你看起来好逸恶劳,不像愿意在上面的。」

「男女通吃,上下皆可,你满意了吗?」

「人不想试,但你带的酒倒是挺好喝的。」

弗朗西斯,在他十八岁多一点的人生中,第一次体会到什么叫做踢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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